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壽險:金管會別逼我漲租金

工商時報【記者彭禎伶╱台北報導】

時機歹歹艋舺淨心堂,租金難漲。壽險公會理監事會昨(7)日通過建議案,希望金管會取消「買價╱租金收益率」逾35倍者,要逐季將改善計畫報董事會的規定,主要是2011~2012年間投資的大樓,當時投報率只要求1.875%,租約一訂就是數年,現在無法馬上調漲租金,每季董事會光改善報告就好幾棟樓,業者表示,「不堪其擾」。

壽險公會理事長許舒博強調,並沒有要向金管會建議調降2.875%的規定,新的不動產投資案依舊會謹守此最低投資報酬率,只是保險局去年新增35倍的規範,只要是2012年11月之前投資的不動產,許多都超過35倍,許多卡在租約未到期,短期內無法動,同時許多是舊的大樓,在此景氣下要跟租戶漲租金,似乎也有一定的難度。

但依保險局的規定,只要逾35倍的不動產投資案,每季都要將改善情況報董事會,許舒博說:「如果有100棟大樓,光報告這些改善計畫,會議就開不完」,因此昨日壽險公會理監事會建議,回歸投資當時的投報率管理,即只要租金收益率符合當時最低投報率要求即可,不要再另設35倍的規定。

保險業投資不動產原先只要求即時運用並有收益,保險局在2011年2月訂出收益率門檻為「中華郵政小額郵儲機動利率加2碼」,即1.875%,後來因為壽險資金四處獵樓、獵地,一年投資上千億元,引發外界質疑壽險資金助漲房市,因此金管會在2012年8月及11月連續二次調升不動產投報率門檻,由1.875%拉高到2.125%,最後是訂在2.875%,一路到現在。

去年金管會檢討2.875%時,發現國際大城市的商辦買價對租金收益,即買價(視為100)除以收益率(如2.875%)普遍在35倍以內,即增訂新規定,要求保險公司投資的不動產都要逐步改善到35倍以內。

但業者表示,依1.875%左右投資的大樓,買價收益率都在53倍左右,短期內根本達不到標準,且在此景氣下,要拉高租金也有難保險局的規定只是增加業者的紙上作業,希望能暫時取消此規定。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壽險-金管會別逼我漲租金-215005495--finance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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